眾所周知,在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中,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最為重要的兩個流轉稅稅種,二者分立并行。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現有的稅制結構已不利于經濟結構的優化,同時也給稅收征管實踐帶來了一定困難。例如: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捆綁銷售行為日益增多,形式也越來越復雜,如何準確劃分商品和服務各自的比例來征收相應的稅種變得越來越難。加之如今信息技術發展越來越快,某些傳統商品已經服務化了,商品和服務的區別愈益模糊,二者難以清晰界定,是適用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的難題也就隨之產生。眾多的實際問題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帶來了現實需要。
今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財稅[2016]32號文件,標志著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營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許多人認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之后,就再也沒有營業稅了。然而,營業稅真的就這樣完全消失了嗎?
順義地稅相關負責人解答,事實并非如此。從營業稅的后續管理來看,按照稅法“實體從舊”的法律適用原則,“營改增”前發生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等行為仍屬于營業稅的征收范圍,應依法履行營業稅納稅義務;對于在“營改增”前已發生但未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相關經濟活動,在法定追溯期和追征期內仍負有監管職責。
在發票使用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能超過2016年8月31日。
從稅務稽查來看,對以前年度營業稅完稅情況的風險排查和日常檢查工作至少可延續至未來五年(如涉及偷逃抗騙等違法行為可無限期追征)。此外,營業稅退稅等相關業務在“營改增”后,將仍按照營業稅相關要求辦理。從上述意義看來,“營改增”試點的全面實施并不意味著營業稅的徹底消亡,涉及到營業稅的相關業務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將存續。
因此,如何做好“營改增”的銜接工作,幫助企業平穩過渡“營改增”至關重要。對此,為了更好地服務轄區納稅人,順義區國地稅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換位思考,多措并舉優化納稅服務。前期,順義區國地稅聯袂組織區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了“營改增”政策宣講座談會,就納稅人反映的重點涉稅問題進行解答,效果顯著。“剛得知將要‘營改增’時,由于對政策的不了解,我們心里總是有些擔心和顧慮,不知道‘營改增’后稅負將如何變化、發票如何過渡以及進項稅如何抵扣等,通過此次政策宣講會上稅務干部們的詳細講解,我們對于‘營改增’終于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相信在稅務機關的指導下,企業一定能夠實現平穩過渡。”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張會計說道。
近日,順義區國地稅合作再度升級,兩局共同錄制了“營改增政策問題解答”,在順義區電視臺順義新聞中分四期播放。節目力求貼近納稅人需求,通過對“營改增”業務辦理手續、對企業產業升級及居民生活的影響等內容進行介紹,重點解決納稅人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幫助納稅人進一步了解“營改增”。5月1日起,順義區國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廳正式啟用,通過“統一辦稅地點、統一窗口設置、統一辦稅流程”的方式,創新管理模式、減輕辦稅負擔、提高稅收效能、優化納稅服務,實現“納稅人走進一道門,面對一個窗,辦好兩家事”的目標。順義區國地稅將用稅務人的“加法”換取納稅人的“減法”,切實幫助納稅人平穩過渡“營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