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統一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
京社保發[2017]12號
各區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于公布2016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7]112號)文件,2016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92477元,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7706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082元。
六、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541.2元、失業保險費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924.8元、失業保險費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16.4元、失業保險費36.98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84.92元、失業保險費6.16元。
(二)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77.58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3.94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