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工作規范
1.審核原始憑證
重點審核:
⑴企業交付的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應退回進行更正或者補充。
⑵金額是否正確。
⑶付款原始憑證是否有經辦人和企業負責人簽字。
2.填制、裝訂記賬憑證
要做到證證相符。
3.登記會計賬簿
⑴會計賬簿包括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帳。
⑵日記賬和明細賬應結出本月合計、本季合計、本年合計。
⑶要做到賬簿總分相符、賬證相符。
4.編制會計報表
⑴按月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⑵根據企業要求,編制年度的現金流量表。
⑶要做到帳表相符。
5.納稅申報
⑴按月申報流轉稅金、個人所得稅
⑵按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
⑶按年度匯繳企業所得稅
6.監控事項
⑴現金余額是否異常或出現負數。
⑵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按月核對是否相符。
⑶存貨年末余額是否賬實相符。
⑷利潤表的利潤總額是否異常
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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