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流程如下:
1、根據委托人的要求和目的,協商清理亂帳的內容和結果,在《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框架下簽訂業務約定書。
2、提供與清理亂帳相關的資料。(清理期間的原始單據、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
3、根據原始憑證制作支出憑單,錄制記賬憑證,生產明細賬、總賬等賬本,最終出具相關會計報表。
列舉案例如下:
圖示1
圖示1說明: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流水賬(無正式裝訂的憑證和賬冊),無法滿足投資者的要求,通過查看現有帳證資料,與委托人溝通,了解投資人的具體要求。
圖示2、3
圖示2、3說明:根據原始憑證與流水賬內容,根據委托人要求補制支出憑單,同時錄制記賬憑證。
圖示4
圖示4說明: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整理,裝訂成標準的會計憑證。
圖示5
圖示5說明:標準的賬本、發生額及余額表、會計報表,整個清理工作完成。
注:為了保護客戶隱私的需要,圖片都做了一些處理,并選取部分工作內容作為展示之用,不能代表全部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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